律 師 會 亦 於 本 網 頁 及 指 定 手 機 程 式 上 載 了 一 個 提 供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的 律 師 行 名 單。 載 於 此 名 單 內 的 律 師 行 已 同 意 就 2 4 個 法 律 類 別 為 公 眾 人 士 提 供 不 多 於 四 十 五 分 鐘 的 免 費 初 步 法 律 諮 詢 服 務。 此 服 務 的 法 律 類 別 包 括 : 行 政 法、 仲 裁 / 調 解、 破 產、 銀 行 與 財 務、 大 廈 管 理、 中 國 委 托 公 証 人、 婚 姻 監 禮 人、 民 事 申 索、 監 護 與 受 托 監 管、 公 司 法 / 商 業 法、 消 費 者 保 障、 物 業 轉 易、 刑 法、 僱 傭 法、 家 事 法、 外 國 法 律 相 關 服 務、 入 境、 知 識 產 權、 業 主 與 租 客、 內 地 法 律 相 關 服 務、 公 証 人、 人 身 傷 害、 船 務 與 海 事 及 遺 囑 與 遺 產 事 務。
如 就 上 述 類 別 的 法 律 疑 問 想 諮 詢 律 師, 您 必 須 致 電 所 選 擇 的 律 師 行, 並 說 明 希 望 獲 得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服 務。 在 初 次 諮 詢 時, 律 師 會 與 您 討 論 您 的 法 律 問 題, 並 建 議 您 應 採 取 的 適 當 步 驟。
取 得 初 步 諮 詢 後, 如 您 想 聘 請 該 律 師 行, 您 應 要 求 律 師 行 提 供 他 們 收 取 費 用 的 預 算、 收 費 基準、 其 他 墊 支 費 用 及 其 他 有 關 法 律 服 務 之 詳 細 資 料。 在 使 用 此 服 務 前, 請 查 閱 下 列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的 條 款 與 細 則。
列於此部分的律師行名單並不包括全部在香港註冊執業的律師行。如果你希望查閱香港全部律師行的名單,請瀏覽香港律師會網站的法律界名錄一欄。
條款與細則
於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名單內提供的個人資料,不可用於其他非直接相關的目的。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在未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使用《法律界名錄》內的個人資料作直銷促銷,屬刑事罪行。
詐騙警報:律師會不時收到關於在虛假的律師行信箋使用偽造的律師行或律師/外地律師的資料,或發放虛假聯繫方式的詐騙網站、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手段的報告。這些詐騙報告的列表可以在律師會網站的詐騙警報網頁上找到
如你繼續使用本網站,即表示你同意接受下列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條款與細則的約束: